第九組

 

49871217 法學四 陳柏全(拍照、資料蒐集、心得)

 

 

 

一、立法院歷史

 

    民國17年中國國民黨完成國家統一,結束軍政時期,國民政府公布施行訓政綱領,開始進入訓政時期;立法院亦於同年在南京成立,由胡漢民及林森分任首任正、副院長,國民政府同時明令發表49名立法委員,任期2年。訓政時期立法院凡歷4屆,從第4屆開始委員人數增為194名。因對日抗戰關係,任期延長達14年,其間制定了民法、刑法、土地法、勞工法、商事法、戶籍法、預算法、出版法、各級學校法等基本法典,並完成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初稿,奠定了我國行憲的法制基礎。

 

    民國361225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民國37年選出行憲第1屆立法委員760人,並於58自行集會於南京國民大會堂,共舉行6次預備會議,選出孫科、陳立夫為正、副院長,至518立法院第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正式開議。其時,並分設21個常設委員會開始運作。

 

    1屆立法委員的任期,原應於民國405月屆滿,因國家發生重大變故,事實上不能依法辦理次屆選舉,爰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號解釋繼續行使職權。期間曾於民國58年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增補選出11位立法委員,與第1屆立法委員共同行使職權。民國61年再依修正後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選出31任定期改選之增額立法委員51名,為立法院注入新血輪。

 

    民國8012311屆資深立法委員全部退職,由130位增額立法委員行使立法權,是為我國民主改革的一個重要階段。民國8112月依憲法增修條文選出161位第2屆立法委員,嗣後配合增修條文之修訂,分別於民國8412月選出164位第3屆立法委員,民國8712月選出225位第4屆立法委員,民國9012月選出225位第5屆立法委員,民國9312月選出225位第6屆立法委員。民國93823,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並於9467經國民大會複決通過,經總統於94610公布,因此立法委員自本(7)屆起減為113席,任期由3年改為4年。立法院已真正成為我國之單一國會。

 

二、立法院組織

 擷取    

 

三、立法院職權

 

立法院是負責審查中華民國各項法案以及中央政府預算的機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39條、第63條、第104條、第105條,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至第7條等規定,立法院的職權,包括: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1.立法權

 

2.修憲及領土變更提案權

 

3.預算案、決算案審查權

 

4.戒嚴案(含解嚴案)、大赦案(含全國性減刑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決議案的審查權

 

5.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及審計長、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檢察總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和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等人事同意權

 

6.緊急命令追認權

 

7.對行政院的質詢權

 

8.對行政院院長的不信任權

 

9.副總統缺位時的選舉權

 

10.對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罷免案的提出權

 

11.對行政院覆議案的決議權。

 

四、參訪過程

 

民國103522早上10點多,台北大學參訪團坐著專車抵達了中華民國立法院的門口(我是自己去的),開始了大概兩小時的短暫拜訪。以時間先後呈現參訪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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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大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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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著要進去的大家

 

進去前的小插曲:有兩位同學誤著「拖鞋」,無法進入立法院!下次的參訪團要注意不可以穿拖鞋,應該是要尊重一下最高的民意殿堂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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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證其實也是紀念品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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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棟建築物的走廊,果真有種莊嚴感

 

事後才由老師口中得知,其實立法院是由日治時期的女學校改建而來,是歷史悠久的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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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的庭院可通往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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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立法院必看的簡報,每年都會更新喔!簡報大概十分鐘左右,精簡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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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簡報後,座談會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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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為朱彥華老師、中間為我國預算龍頭立法院預算中心主任張顧問、右邊為對議程相當熟悉的科長

 

原本的主講者周萬來副祕書長因為身體不適而無法前來,有種淡淡的哀傷。座談會很充實,張顧問分享了他在立法院服務超過二十年的經驗,以他會計的專業替國家省了超過百億元的花費,另人肅然起敬,其中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直言不諱地質疑大法官的薪資及加給,究竟有沒有只擔任一職務而領有兩份新水呢?讓張顧問告訴你。(可能作者是法律系,對這個頗敏感)

 

因為張顧問的娓娓道來,所以科長只有陪襯的份了。事後聽老師說,因為通常簡報室只提供觀賞簡報用,極少用來舉行座談會,以致於現任立法院公關室的主任在後頭比手畫腳,催趕大家往下一個行程前進,專注在聽座談的我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事後聽到的我覺得我們能用簡報室是幸運的!

 

座談完畢後,開放給大家問問題,不過因為時間關係只有一位同學發問,內容大綱補充在後。

 

走出簡報室還獲得立法院的紀念杯,更加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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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座談要進議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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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的議場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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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進議場前把握時間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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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時常出現在電視上的議場,親眼目睹真是壯觀(比電視上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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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的記者席跟旁聽席

 

今年因為時間較為敏感(佔領立法院學運剛過沒多久),所以我們只能在議場的二樓遠眺議場,實在是太可惜了,不知道有沒有人準備太陽花或是香蕉要來拍照?如果可以像之前的參訪團一樣,就可以親歷其境了,坐坐立法委員的位子,看看投票器等等。

 

走馬看花議場後,我們就往立法委員休息的中興樓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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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們時常在採訪立法委員的地方,一樓電梯前,也是立法院的必看點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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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帶著民眾開記者會的地方,比電視上呈現的小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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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再進入歷史展覽室參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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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展覽室內部

 

中興樓參觀完,隨即結束了今天的立法院參訪活動。

 

五、顧問、科長Q& A大綱(就記得的部份呈現)

 

Q1就執政黨立法委員應該不能質詢執政黨的政府?

A1:確實在之前立法院院內,有這方面的討論。不過就立法委員是由人民直選而來,應該對人民負政治責任來說,還是有質詢的必要。(此一題問涉有我國究竟是內閣制或總統制的爭議)

 

Q2:預算如何審核?

A2:以會計原則來操作,應符合合法、效益、績效、合理四大原則。

 

六、心得

 

    很榮幸可以修習朱彥華老師的議事實務與選舉制度課程,在老師的授課過程中知道了很多我國立法院的運作,以及很多選舉的心酸及狡詐等等,老師在立法院服務有超過十年,經歷豐富,我個人很喜歡老師分享的故事,很有趣而且還富涵人生哲理,包括剛開始工作只要做到七八分的程度(所謂的樹大招風,風易折枝啊)、讚美他人先損他三分再誇他七分(所謂的先苦後甘)。

 

    也是因為有修這門課,才可以前往立法院參訪,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之前一直沒有機會,我抱持著一種興奮的感覺,尤其沒多久之前的佔領立法院學運,更使得立法院塗上一層神聖感,讓我更加確認那句諺語:雖然你不關心政治,但是政治每天都影響著你。

 

    立法院的運作看似簡單,我們去參觀的地方其實也沒有多複雜,所以花費的時間並不多,但是因為立法院是民意機構,立法委員代表人民的意志,為民喉舌,就我目前的人生經驗,我所可以說的是:只要是處理很多人的事情,就會變的十分的複雜及緩慢,簡言之,就是「媒媒角角(台語)」很多,這也是為什麼人民一直會去質疑立法院的效力不彰、立法草案堆積如山的原因,更何況我國的立法委員又受政黨的牽制,這裡我就用一句成語作結:各懷鬼胎。

 

    其實我對我國的民主運作是非常有信心的,越來越多人敢於面對不合理的權威,願意站出來捍衛我國的民主,這一切的一切其實也歸功於民主,我國憲法謂:主權在民,立法院所背負的責任及任務在這四個字下更加顯得重要,真心期望在不久的將來選舉制度、選舉風氣、議事規程、法案通過能更加符合人民的需求及期望,能大聲驕傲的說我以中華民國立法院為榮(作者太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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