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實務與選舉制度課程於5月22號參觀立法院,以下介紹當天參觀立法院的資訊與分享心得分享!

 

立法院參觀證  立法院參觀證      10428553_805296779495513_2192351987911378662_n  

  

 

【組員名單】

中文三  詹卉翎

中文三  林子翔

中文三  賴以璇

中文三  洪韻雅

 

 

【立法院簡介】

民國17年中國國民黨完成國家統一,結束軍政時期,國民政府公布施行訓政綱領,開始進入訓政時期;立法院亦於同年在南京成立,由胡漢民及林森分任首任正、副院長,國民政府同時明令發表49名立法委員,任期2年。訓政時期立法院凡歷4屆,從第4屆開始委員人數增為194名。因對日抗戰關係,任期延長達14年,其間制定了民法、刑法、土地法、勞工法、商事法、戶籍法、預算法、出版法、各級學校法等基本法典,並完成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初稿,奠定了我國行憲的法制基礎。 

民國3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民國37年選出行憲第1屆立法委員760人,並於5月8日自行集會於南京國民大會堂,共舉行6次預備會議,選出孫科、陳立夫為正、副院長,至5月18日立法院第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正式開議。其時,並分設21個常設委員會開始運作。 

民國39年初,因國共內戰關係,立法院隨中央政府輾轉遷台;同年2月24日假台北市中山堂舉行第1屆第5會期第1次會議,與會委員約三百八十餘人。其後並通過修改立法院組織法,將21個常設委員會縮編為12個常設委員會及其他特種委員會。民國49年起,立法院遷入中山南路現址,並逐漸發展至今日之規模。 

第1屆立法委員的任期,原應於民國40年5月屆滿,因國家發生重大變故,事實上不能依法辦理次屆選舉,爰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1號解釋繼續行使職權。期間曾於民國58年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增補選出11位立法委員,與第1屆立法委員共同行使職權。民國61年再依修正後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選出3年1任定期改選之增額立法委員51名,為立法院注入新血輪。民國64年繼續辦理增額立法委員改選,選出增額立法委員52名,翌(65)年2月1日宣誓就職。民國67年12月辦理增額立法委員改選因中美斷交而中止,及至民國69年11月20日始予恢復,並依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擴增為97人。其後分別於民國72年改選98名、75年改選100名、78年改選130名,分別於翌(73、76、79)年2月1日宣誓就職。 

民國80年12月31日第1屆資深立法委員全部退職,由130位增額立法委員行使立法權,是為我國民主改革的一個重要階段。民國81年12月依憲法增修條文選出161位第2屆立法委員,嗣後配合增修條文之修訂,分別於民國84年12月選出164位第3屆立法委員,民國87年12月選出225位第4屆立法委員,民國90年12月選出225位第5屆立法委員,民國93年12月選出225位第6屆立法委員。民國93年8月23日,立法院通過憲法修正案,並於94年6月7日經國民大會複決通過,經總統於94年6月10日公布,因此立法委員自本(7)屆起減為113席,任期由3年改為4年。立法院已真正成為我國之單一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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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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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民國93823日本院通過憲法修正案,並於9467日經國民大會複決通過,經總統於94610日公布,立法委員自本()屆起更改為113人,其中直轄市、縣市73人,每縣市至少1人;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3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34人;立法委員任期4年,選舉方式改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即區域立法委員選舉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5%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1/2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每位委員得置公費助理814人,由委員聘任,與委員同進退;次屆立法委員的選舉於本屆任期任滿前3個月內完成。

立法院若因總統宣告解散,則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其任期重新起算。

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其於院內依法行使職權所為之議事行為,對院外不負責任;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又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至於有關倫理規範、義務與基本權益、遊說及政治捐獻、利益迴避、紀律等事項,亦均以立法委員行為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範之。

 

 

19    歷任院長

 

 

【會期與會議】

 

 

 

一、會期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年二月至五月底及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立法委員每年21日、91日起報到,由各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經總統解散後改選者,於選舉結果公告後第3日起報到,第10日開議。立法院於停開院會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發生,經立法委員1/4以上之請求,可以恢復開會。此外,經總統之咨請或立法委員1/4以上之請求,得開臨時會。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休會期間,遇有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時,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惟遇有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情況,則應於3日內自行集會。

 

 

 

二、會議

 

立法院會議簡稱院會,每週二、五舉行,必要時經院會決議,可以增減會次,或由黨團協商合併若干日為1次會議。每次院會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每次院會須有委員總額1/3出席始得開會。

立法院分設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8個委員會及紀律、程序、修憲、經費稽核等4個特種委員會處理院內特定事項。委員會會議於院會日期外,由召集委員召集,或經委員會1/3以上之委員,以書面記明討論之議案及理由,提請召開,召集委員應於收到書面後15日內定期召集會議。院會及委員會會議公開舉行,必要時,可依法召開秘密會議。

常設委員會審查院會交付審查之議案及人民請願書,並得於每會期開始,邀請相關部會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各委員會至少13位委員,最多不得超過15位。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互選之。此外,還有由全體委員組成的全院委員會(舊版有關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之文字刪除),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及審計長任命同意權,審查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審查罷免或彈劾總統或副總統案,審查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之不信任案,或遇有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時舉行之。委員會會議須有1/3委員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不足3人時不得議決。

 

 

 

【立法程序】

111  

 

【請願】

222  

【國會外交】

 

除了監督行政部門各項施政外,立法院更與行政部門扮演著唇齒相依、相輔相成的夥伴關係,尤其近年來台灣在國際社會受到中共更緊迫與嚴酷的打壓,如威逼利誘我國友邦與我斷交、阻斷我參與國際組織管道、主導區域經濟結盟孤立我國等行徑,讓政府外交工作推動面臨空前的窘境,而民意機關代表民意與國際社會交流互動本有其正當性與合理性,亦向為國際輿論所支持,因此近年來立法院在國會外交的推動上,就更突顯其重要性。

廣結善緣,接軌世界為本院推動國會外交工作的基本理念,因此本院每年接待來自世界各國之正副元首、正副議長及國會議員、政府官員、學者等數量可觀,平均每年約有70多國,兩千多人次國際貴賓來訪,而本院正副院長及委員們亦常組團往訪或參與重要國際活動。其次本院亦積極爭取加入國際組織,目前本院已為「中美洲議會」(PARLACEN)、「中美洲及加勒比海盆地國會議長論壇會議」(FOPREL)之永久觀察員及「亞洲太平洋國會議員聯合會」(APPU)之會員,另外本院亦為「民主太平洋聯盟」(DPU)國會議員連線之成員。目前本院亦積極爭取成為「亞太國會議員論壇」 (APPF)及「國際國會聯盟」 (IPU)之會員。

近年來本院亦積極與世界各國國會議員聯盟進行雙向交誼,總計共有世界50餘個地區或國家之國會已設立友台小組,而本院各委員亦設有40餘個與各國國會之聯誼會。這些友好小組在各國國會中發揮其整體之影響力,積極肯定我國在民主、經濟及回饋國際社會上之亮麗表現,並影響其政府部門支持我國參與各項國際活動。為加強國會外交之深度與廣度,本院並訂有「立法院國會外交榮譽獎章頒給辦法」,對於促進本院與世界各國國會外交有功之本國及外國人士頒給獎章以玆感謝及勉勵,冀望未來本院廣結國際善緣的機會更多,為台灣民主發聲的國際舞台更為寬廣與平坦。

 

【座談會內容摘要】

20  

27  

 

 

 

 

張顧問 十四職等顧問 預算中心主任 超過十四年經歷

 

吳科長比較熟悉議事規定

 

 

 

張顧問先從立法院立委席次變革開始說起,從168變164後來加上省議員113又有某些政黨說要增席兩百到三百,根據計算要150個立法委員比較適當,1/3個立委可以決定一個政策,所以現行制度只要有五個議員就可以決定一個政策。委員又提到立委助理的數量變化,平均下來一個不會有16個。懂外交懂國防的少,懂法律的又更少,通常都是律師、法官出身的立委才會參加這些委員會。

 

一個研修小組大概十幾個,找學者、專家、法官代表、檢察官代表,司法院案送到立法院至少要二十天,法官起訴或檢察官起訴院會起訴直接送法官。

 

立法院最重要就是法律案、計算案要經過三讀,人事同意不用三讀,因為法律三讀比較謹慎。

 

人事同意如考試委員、監察委員要經過立院審查。

 

延會期間與正常開會期間一樣。

 

交通、內政委員會較會牽涉政治考量。

 

 

 

朱老師:請張顧問說明預算中心審查的標準:

 

張顧問:我本來住在臺北車站附近,一輩子都住在立法院週邊

 

預算,政府政策的量化。我們要減少交通阻塞,蓋高速公路、蓋高鐵,高鐵自己虧,航空公司也倒閉,客運也了了無幾。 所以政策的量化要考量到長遠的遠景。

 

為讓學校比照美國,設了校務基金。以前學校經費政府百分百提供,剩餘要繳庫。

 

但有某個計劃主持人慫恿校長都把錢轉成校務基金就不用繳庫,導致這個風氣大盛,搞到每間學校校務基金都赤字。

 

以前讀大學有獎學金助學金,現在連停個車都要收錢。

 

預算中心要撥校務基金

 

 

 

四大原則講預算

 

 

 

一、合法性問題

 

以前從美國回來的碩士就可以當專員,預算中心寫報告表示洋碩博士和土博士都需要經過國家考試才得以任用。證件分析師,預算中心照樣寫,高商畢業就可以

 

當分析師怎麼可以不經過國家考試?憲法層次問題,專業人員和公務人員都要經過國家考試。

 

法律問題:大法官解釋,預算中心照樣寫,前年101的時候有些人就說特殊性法律,大法官解釋很清楚,立委的待遇、問政經費省了九千七百多萬的問政經費。

 

法律位階問題 行政部門要配置多少人,哪些職等,但中央法規規定說不能以行政命令定之,要以法律定之。牽涉到退休金的問題,所以預算單位也寫了。違規最嚴重的就是人事總局,以前的人事行政總局。

 

很多單位會自己提高薪資,但是這是和法律抵觸。以前的司法院就是第一個標的。

 

法律位階問題:法律規定大法官、考試委員月薪十八萬,但是大法官考試委員違法修法自己多拿司法津貼。大法官自比消保官拿司法津貼,林洋港不是法官不是教授為什麼也拿司法津貼?

 

一般公務會計原則:你們知道國營事業哪個單位福利最好?健保局。虧得愈多福利愈多,一年健保收入將近五千億,但是健保費還是年年漲,民國85年的時候,福利金領得比薪餉還多!違反一般公務會計原則,健保局只是代收代入,怎麼可以把收來的保費當收入?

 

 

 

二、效率問題

 

維持國民的生活水準

 

舉債好還是賣股票賣資產好?98年八八水災,政府機關不敢調高稅率,只好賣股票賣土地,為了籌措四百億資金,差點賣掉土地銀行。四百億資產一年八億利息,那時候土銀一年獲利六十億,賣掉百分之四十就有二十四億不能繳庫。一年損失二十四億,十年就付240億,部長表示這就像是把經濟部賣掉,才改為舉債。要是政策考量沒有若臺灣發生金融危機,臺灣沒有加入IMF沒人來救,所以國家金融機關是穩定物價金融用的,不是盈利用途。

 

以前國泰信託出了問題,是政府救的!是合作金庫救的!國銀行庫人多土地多,很多人希望民營化,就不用立法院備詢。臺灣菸酒很多人希望他民營化,因為他們土地很多。很多人都覬覦這些國營事業的地,很多福利都是以前國家特許才有的,怎麼能民營化。

 

 

 

 

 

 

 

三、績效問題

 

看執行力。政府預算十塊用了八塊,執行力就是百分之八十。有些是歷史有些是預估。

 

預估繳庫一百億,繳百分之八十。今年繳110%預算中心也不滿意,WHY?

 

跟自己定的標準比、跟同業比、跟以前的歷史績效比。

 

國營行庫都不喜歡來立法院

 

政策改變就預估績效會降低,稅捐稽徵法修改。怎麼有單位?一年兩三個案件兩個法官,以前規定一個法官要配置諸位人員⋯⋯法官都是年高德劭的去那裡修養的冗官。顧問報告一寫,機關就裁撤了。

 

 

 

四、合理性問題

 

為什麼公務員要強制退休,法官卻可以終身職?

 

法官退養金是退休金的120% 從六十五歲領到九十歲,還要領退養金!

 

制度改革:不能再活到老領到老!

 

超過70歲退休,退養金只有5%

 

65歲20%

 

60歲以下加5%

 

不合理的國法?照寫!照修!

 

財團法人、公法人、行政法人直接間接控制行政、財務都不行,杜絕雙薪現象!

 

很多政府官員要退休前就設財團法人,繼續領錢,對老百姓變相的雙重剝削。

 

月退休八萬,財團法人又領十七萬。

 

有一家以民營化的國營行庫,年年虧,做假帳。賣地賺錢,竟然是行政院指導一地兩賣!

 

 

 

老師:從張顧問剛剛談論的四大原則與預算制度就能了解張顧問是這方面的權威。我知道很多同學對立法委員很不滿,但是立法院還是有很多認真的公務人員,就像張顧問和科長,這群幕僚與行政人員都非常認真。開放三個問題給同學發問。

 

 

 

【同學三(加二)問與答】

 

1.預算案在釋字520和 469號只有授權的功能,通過的預算案有窒礙難行的狀況嗎?

 

2.決算相關人員的政治責任是不是相對沒有解除?

 

3.如果今天有長期滯留立法院與主席台,那在議會杯葛中的法案怎麼辦

 

4.質詢在內閣制是反對黨對執政黨監督的方式,但是我國執政黨委員會站著發言台?

 

5.排除人的因素,在議會行使法44條裏要集體全體記名通過,那全體記名的公開性會不會變成檢查有沒有跑票的機制?

 

 

 

張顧問:

 

核四案立法院被罵四大寇

 

決算屬審計部,立法院希望把審計部弄到國會來。解除財務責任是在審計部。修憲上有困難,所以不太可能。

 

你說預算執行問題,立法院通過預算我們當然要求執行。已經修憲了,以前是立法院對行政機關對行政不同意可以要求院長辭職。520通過後行政部門對於預算要不要執行審計部會提出意見,一般來說行政機關業務會來報告。我們會希望有一個聽證會,美國很盛行,但臺灣還沒有辦過,有聽證會的話就可以避免偽證。

 

 

 

吳科長:

 

今天可以在簡報室座談都要謝謝朱老師。之前一天參觀的人數可以到達上千人,現在因為前陣子學運所以人比較少。318到414佔領的是議場,不能開的是院會,委員會還是在群賢樓和紅樓開。委員會開會需1/3委員出席,議決還是有效的。

 

質詢,因為學運的關係中斷。

 

同學的問題是跟國外的民主制度比較,我們之前有提議過執政黨不要提出政黨質詢了,而是提出個人質詢。

 

 

 

【組員心得】

31      組員合照

 

〈 中文三 詹卉翎〉

 

之前對於台灣的行政、立法制度其實都沒有十分了解,這次修了議事實務與選舉制度後,對於這方面有更多的了解,除了在課堂上能從老師的實務與故事中了解制度之外,業能夠實際到立法院參觀,是非常難得的經驗。

 

此次參訪,適逢太陽花學運結束,所以能到立法院中參觀與座談真的是十分珍貴的機會。由於太陽花學運的關係加上議事實務課堂學到的知識,覺得對國內的各個制度更有切身感受,不再是以一個一知半解的首投族身分去面對。參觀立法院之後,突然深深感受到之前習以為常的民主得來不易,是由人民與在立法院中的代表們共同維護的,雖然還沒有完全成熟,但是卻是生活中非常珍貴的事,不論是對於台灣未來的發展建設、或是未來的生活品質,都有重大的意義,而在這重要的東西背後,是由我們平常可能不會關注的人與制度在默默努力著。這次參觀完立法院參觀的座談,聽了預算審核的過程與事項,覺得原來習以為常的生活與民主是這樣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

另外,讓我印象深刻的還有前往議場內部時樓梯間的對聯,或許是因為是中文系的關係,對於這副對聯十分感動。

 

能夠上這門通識課並且參觀立法院是難得的經驗,除了能更增長知識外,也讓我對於外來台灣的議事制度與選舉更加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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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三 林子翔〉

 

立法院一向都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名字,不管是在課本、新聞上,我們都常常聽到,做為我國的立法機關,但我卻從來沒有踏進這神聖的殿堂過,而這次有幸修習議事制度這堂課,在朱老師的帶領下參觀立法院,看了立法院精美的簡報之後請到張顧問和吳科長說明一些立法院相關審查預算的過程,四大原則講預算,合法性問題、法律問題法律位階問題、法律位階問題、一般公務會計原則,並且都加以舉例讓我們能更了解,他們是很認真的行政人員,為國家及人民把持預算,也顛覆我們對政府官員的負面形象,一直以來新聞不斷報導官員的惡行,總令人髮指,如今仍有如此盡心盡力的官僚,讓我改觀且願意去相信,而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位同學請教問題,科長及顧問也不吝指教,真讓人倍感親切。

 

之後參觀了議場,雖然因為學運而不得進入議場內,記得當時老師讓我們看照片,心中就一直很期待能坐在立委的椅子上,好好參觀議場一番,但卻不從人願,但議場內總給人一種莊嚴正式的氛圍,彷彿能想像立委在此質詢的模樣,那種為民喉舌的形象,在議場內是很能感受的,雖然沒能在一樓參觀有些遺憾,但能進入議場對我來說仍是很特別的經歷。又到貴賓室以及史料展覽室,史料室的資料令我目不轉睛,可以看到歷任的院長,以及當初立法院成立時的照片,都讓人覺得時光飛逝,變化真是瞬息萬千,令我感受台灣有今日的民主,雖然大家對立法院現在的形象都是立委打架,一些醜陋的形象,但在史料室我看到都是前人為我們民主奮鬥的痕跡,沒有他們,就沒有今日的民主,民主的可貴,我們不太清楚,但我們能自由思想,自由發表言論,都是由於民主,我們要好好珍惜,而我認為作為公民也應該多去參與社會事務,藉由這次參訪我了解了民主奮鬥的過程,踏進了民主神聖殿堂,對我而言,如果不是這堂課我可能一被子也沒有這種機會,也讓我看到認真的政府人員,令我欣慰,台灣這小島嶼中仍有人默默耕耘,這次參訪使我獲益良多。

9  

 

〈中文三 洪韻雅〉

由於家鄉在臺灣南部,對於很多同學在國高中時期就參觀過立法院感到十分羨慕,臺灣的政治中心原來在臺北車站週邊也是這學期才恍然大悟,修習這門課以前對此一點概念也沒,對於自認關心國內外大事的我,說來有些慚愧。

參訪的當天天氣微雨,但還用不上傘,涼涼的氣溫還算宜人。一進校門看到兩輛臺北客運的公車感覺真的超級親切的,出入三峽的好夥伴!朱老師真的很用心,第一次搭乘臺北客運專車直達火車站週邊。

很開心有同班同學以璇、卉翎還有子翔能夠組成小組,這樣報告準備起來比較不會孤單,也有人能夠一起拍照。一到立法院大家就迫不及待的要和大門的匾額合影,魚貫入場時有幾位同學因為衣著不整(穿著拖鞋)而被擋在門口,對於平常出入公共場所也愛好穿拖鞋的我來說心有戚戚焉。一開始我們直奔簡報室,由於當天副秘書長身體不適,由預算中心主任張顧問來承接我們的座談會,並由朱老師主持。

在座談會的過程中,張顧問圍繞著四大原則講預算,屢屢提到這四十年他在預算中心所見識到的冰山一角,不管是民選父母官、行政官,上至司法院大法官下至國營企業公務員,預算中心欽點的目標與其事蹟真的像張顧問說的三天三夜都說不完。從個位數職等一路升遷,轉眼間已過了四十年頭,如今已是十四職等的資深行政官,目睹了四十年台灣社會之怪現狀。張顧問把守預算中心,為國家為納稅人爭取權益,不畏強權不爭名利的精神,就像是朱老師在結尾說的:我知道你們對很多立法委員感到非常不滿意,但是在立法院還是有這一群認真的幕僚與行政人員。

離開簡報室時每個人都領到了燙金的立法院馬克杯,於是大家前往議場。雖然因為學運的緣故一樓不開放參觀令人感到有些可惜(老師在課堂上Show的議場照片太吸引人)不過第一次進入議場也感到非常新鮮! 老師接著帶我們到立法委員研究大樓,參觀時常有記者會召開的貴賓室與一樓電梯口,最後參觀了一樓的珍貴史料展覽室,珍貴的古籍文件讓人感嘆到,歷經了風雨發展到今日的民主制度雖然還不堪稱完美,卻也是前人篳路藍縷所開創而來的,希望臺灣人民們有朝終能上下一心,為了我們的島嶼謀求更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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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三 賴以璇〉

「民主的神聖殿堂」,在台灣,我們台灣人如此稱呼中華民國最高立法機關─立法院。

 

從學校坐車出發,經過了40分鐘的車程。一下車,太陽花學運的情景已不復在,沒了人潮,沒了喧囂,很安靜。只有「立法院」三個字的牌匾再度被掛起,還有守衛在門口的配槍警察。

而在等待發放參觀證的同時,我們組與大門拍了一張合照,有種「遊客到此一遊」的趣味感,與在門口眼神犀利的員警形成強烈對比。

 

進入立法院大門之後,走過穿廊,來到議場外。沒有富麗堂皇的感受,也沒有高樓大廈,只有忘過去滿眼的白色建築與高掛的中華民國國旗,而這就是我們中華民國100多年以來的神聖民主之地─立法院議場。

 

在還未進入議場前,我們整群人便浩浩蕩蕩地被帶到了簡報室,為了看影片和進行接下來的座談會。話說,我們此次參訪能有如此規格簡報室的禮遇,全倚靠朱老師的人脈與地位才有的,在此,我們真的要很感謝朱彥華老師的傾力教學,才能讓後人「乘涼」。且立法院的簡報室就是不一樣,整面牆的大螢幕、尊榮沙發級的座椅,讓我們看著聽著都快要陷進去沙發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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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的貴賓則是邀請到全國預算中心的政府高官來與我們分享他在工作上的經驗與趣事,其中不少知法犯法且令人瞠目結舌的案例,讓在場的每個人在台下聽得非常入神。而在座談會結束後,我們終於能夠進入參觀議場,不久前才落幕的學運就是誕生於此,直到踏進議場我還是有些不可置信的感覺。因為,如此肅穆莊嚴的大廳,實在很難與在電視和現場看到的議場相比較,我倒覺得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空間才對。

而且比較可惜的是,參訪時剛好不是立委們開院會的時間,所以我們面對的是空蕩蕩的議場,而且因為太陽花學運的關係,沒有讓我們到一樓參觀,所以大家只能擠在二樓的旁聽席俯瞰,否則真想站上正中央的院長座位嘗嘗站在那裡的威風感並拍照留念(仍然是個遊客到此一遊的概念)。

經過了不到兩小時的小小參訪,見識到諸公立委互罵鬥毆之外的議院,我仍然為身為台灣人,且我們擁有自由與民主,感到非常驕傲自豪。

 

 

【其他照片錦集】

444  貴賓室外觀

24  貴賓室內部

22    18   文物室

15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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