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22立法院參訪(第十二組)

組員:410281001 中文一 林子鈞

            410281002 中文一 吳順圓

            410281004 中文一 黃于嘉

            410281018 中文一 葉瑋婷

            410281024 中文一 簡詩璇

            410281035 中文一 蘇逸涵

工作分配:剪輯影片:黃于嘉

                   參訪過程:黃于嘉 葉瑋婷 吳順圓

                   資料查詢:葉瑋婷 簡詩璇

                   部落格製作與統整:葉瑋婷

                   照片:吳順圓 黃于嘉 葉瑋婷 簡詩璇 蘇逸涵

                   心得:林子鈞 吳順圓 黃于嘉 葉瑋婷 簡詩璇 蘇逸涵

一、一、立法院介紹

1.      職權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決)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等職權。凡法、律、條例、通則均需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方得施行。

各機關發布之行政命令則應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得依法交付委員會審查,若發現其中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情形,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均得經院會議決通知原訂頒機關於2個月內更正或廢止;逾期未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

預算為政府施政之根本,審查、議決預算案,是立法院監督政府施政的最佳途徑。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應將下年度總預算案提出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15日前由總統公布。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亦不得就預算科目間予以增減移動。至於總決算之審核報告則由審計長提出。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施政報告之責。提出報告的時間為每年二月底及九月底前,或新任行政院長就職後兩週內。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行使口頭質詢之會議次數,由程序委員會決定。口頭質詢分為政黨質詢及立法委員個人質詢,並得採用2至3人之聯合質詢,均以即問即答方式為之;質詢應事先登記,並得將其質詢要旨以書面轉知行政院。書面質詢由行政院於20日內以書面答覆。質詢之內容除於國防、外交有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為秘密者外,行政院不得拒絕答覆。

民國93年8月23日本院通過憲法修正案,於94年6月7日經國民大會複決通過,並經總統於94年6月10日公布。配合憲法修正案之公布,立法院完全取代國民大會之所有職能,真正成為我國之單一國會。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中華民國領土之變更,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4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始得變更。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總統發布之緊急命令,應於發布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若該緊急命令係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立法院應於3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7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立法院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立法院提出罷免總統或副總統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附具罷免理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於15日內完成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7日內提出答辯書。立法院於收到答辯書後,應即分送全體立法委員。被提議罷免人不提出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罷免案成立,當即宣告並咨復被提議罷免人。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提議,以書面詳列彈劾事由,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時得由立法院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法委員2/3以上贊成,即作成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該覆議案送達15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即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1/2,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休會期間,則應於7日內舉行臨時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於院會報告事項進行前提出,隨即由主席報告院會,不經討論即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不信任案提報院會72小時後,立即召開審查,審查後提報院會表決,審查及表決應於48小時內完成,否則視為不通過。不信任案之表決,以記名投票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贊成,方為通過。處理結果,應咨送總統。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提名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及審計長,應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之同意為通過。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委員則由行政院長提名,均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以院會出席委員之過半數為同意門檻。

此外,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不以要求有關機關提供參考資料或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要求有關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其程序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上開文件調閱權,已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規定立法院經決議於會期中得設調閱委員會或調閱專案小組,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要求有關機關提供參考資料,或調閱文件原本,以作為處理該特定議案之依據。

2.      組織圖

 立法院組織圖  

立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1人,由每屆立法委員於第1會期報到首日之預備會議中互選產生,任期與該屆委員同。院長擔任院會及全院委員會議之主席,綜理院務,若因事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

立法院置祕書長1人,特任,承院長之命,處理本院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祕書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襄助祕書長處理本院事務;祕書長、副祕書長均由院長遴選報告院會後,提請任命之。

立法院其他的行政組織上有(1)祕書處;(2)議事處;(3)公報處;(4)總務處;(5)資訊處;(6)法制局;(7)預算中心;(8)國會圖書館;(9)中南部服務中心;(10)議政博物館;(11)人事處;(12)主計處。

        立法院置顧問1至2人,掌理議事、法規之諮詢、撰擬及審核事項;另置參事12至14人,掌理法規之撰擬、審核及院長指派之事項。會期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每年二月至五月底及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立法委員每年2月1日、9月1日起報到,由各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經總統解散後改選者,於選舉結果公告後第3日起報到,第10日開議。立法院於停開院會期間,遇有重大事項發生,經立法委員1/4以上之請求,可以恢復開會。此外,經總統之咨請或立法委員1/4以上之請求,得開臨時會。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解散後,應於60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10日內自行集會;休會期間,遇有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時,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立法院經總統解散後,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視同休會。惟遇有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情況,則應於3日內自行集會。

二、二、參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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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乘著台北客運,我們一行人浩浩蕩蕩地來到立法院,準備進行今天的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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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來到立法院的門口,感受到莊嚴肅穆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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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站來到簡報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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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選個好位子準備聆聽立法院的介紹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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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準備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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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站,簡報結束後老師邀請到預算中心張萬忠顧問與吳科長與我們進行座談,收獲豐富,瞭解到預算審查四大原則為合法性效益性績效性合理性,各有需要注意的問題。如合法性須注意問題是法律位階的定位憲法位階大法官釋憲是否與法律相抵觸(違法)、秉持一般公務會計原則(ex健保局)。效益性須注意問題為維持國民生活水準(ex老農津貼)而八八水災的舉債or賣土地銀行的問題(透過檢測進行效益評估分析)以及一般公務會計決策,也在這範圍之內。臺灣的國營金融機構存在為的是穩定國內經濟狀況,而非營利,因臺灣沒有加入IMF,其他國營機構如臺灣菸酒公司等不民營化的考量。至於績效問題則是評估執行力,預算中心會透過歷史與預估來進行分析評估,以歷史績效同業關係執行力為參考標準。最後合理性問題則是要注意合法不見得合理 ex法官終身職的問題,年紀大或身體不好的法官可不用判案,退休還有退養金120%,活到老領到老,現在規定超過70歲退休退養金只剩5%60~69歲退養金140%,此問題現在已些微改正 ex一地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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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聽完張顧問與吳科長的解說後同學也提出疑問,針對這部分我們查詢了些相關問題資料:

●預算案相關資料

國內大法官釋憲文釋字第 520 號(民國 90115日) http://www.tw-roc.org/Top8/twrocLaw.php?cmd=grand&search_key=520&tid=520

國內大法官釋憲文釋字第 469 號(民國 871120日)http://www.tw-roc.org/Top8/twrocLaw.php?cmd=grand&search_key=469&tid=469

 

●預算中心職責相關資料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預算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中央政府預算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二、關於中央政府決算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三、關於預算相關法案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四、其他有關預、決算諮詢事項。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203_unit/intro.action?unitcd=11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相關資料

罷免權(Recall)為近代民主政治的產物,與選舉權相輔而行。凡具有公民資格者,均有罷免不良民意代表或官吏之權。我國憲法亦於第17條明定人民有行使罷免之權,惟對於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權,依我國憲法第27條之規定,原係賦予國民大會行使。嗣經國民大會多次修憲,於民國89425日修正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規定,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的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自此,有關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改由立法院提出。至於行使程序,則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4條之1的規定分述如下:

一、罷免案之提出

須經全體委員四分之一連署,並附具罷免理由。該提案須交由程序委員會編列議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二、罷免案之審查

1.全院委員會應於15日內完成審查。

2.全院委員會在審查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7日內提出答辯書。如被提議罷免人不提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

三、罷免案之議決

罷免案完成審查後,即提報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罷免案即為成立。http://aam.ly.gov.tw/p006/P006001_2.action;jsessionid=92D74C1C29EE9428BA40B777FDE27D99?viewForm.key=A653392FB192B809

 

●德國聯邦眾議院質詢權之探討(作者:呂坤煌)

摘要:依聯邦眾議院議事規則規定,聯邦眾議院任一黨團或議員百分之五得對聯邦政府提出大質詢與小質詢;議員個人亦得提出問題,要求聯邦政府代表於質詢

時間以口頭方式答復,或者以書面方式答復;而經元老會達成協議,聯邦眾議院任一黨團或議員百分之五得針對聯邦政府於質詢時間對議員口頭質詢之答復提出請求,抑或聯邦眾議院任一黨團或議員百分之五未針對質詢時間而提出請求,聯邦眾議院應進行時事鐘點,就具有現實利益議題進行辯論;此外,聯邦眾議院亦於聯邦政府內閣會議後,進行對聯邦政府之詢問。

上述質詢權雖屬聯邦眾議院內部法之規定,但吾人仍可從基本法所規定之權力分立原則及傳喚權與監督權,找到質詢權之憲法基礎,因此,也推導出聯邦政府有答復質詢之義務。不過,聯邦政府卻可基於保密需求與一般人格權之保護,或者質詢涉及行政自行負責核心範圍,而拒絕答復。

而在實際運作上,議員或黨團得並行或相繼運用各種質詢方式,一方面獲取在院會及委員會進行立法及監督工作時所需的訊息;而在另一方面,反對黨團議員透過這些質詢也可「直接」監督政府,公開批判聯邦政府政策,提出可供選擇之對案,因而促使執政多數黨表明立場。此外,黨團也可利用質詢來進行政策論爭。http://www.ly.gov.tw/05_orglaw/search/lawView.action?no=12299

 

●Q:學運期間立法院無法運作,立院效益如何?

A:只有院會被影響,委員會則照常舉行(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開會人數限制:各委員會會議須有各該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一出席,方得開會)

 

●Q:總統、副總統罷免案記名投票,是為了防止跑票?

A:是對重大議案的慎重態度,原本原則是對人不記名,對事記名表決,但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的記名投票是對政治負責的表態

延伸:會議規範第五十五條(表決之方式)

表決應由主席就下列方式之一行之,但出席人有異議時,應徵議場多數之意見決定之:

(一)舉手表決。(或用機械表決)

(二)起立表決。

(三)正反兩方分立表決。

(四)唱名表決。唱名表決之方式,如經出席人提議,並得五分之一以上之贊同,即應採用。出席人應名時,應起立答應「贊成」、「反對」或「棄權」。如未應名,再唱一次,但不得三唱。

(五)投票表決。

前項第五款,除對人之表決應採無記名投票外,對事之表決,以記名投票表示負責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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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結束後獲得立法院致贈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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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站前往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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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幾次來參訪的同學不同,我們來到了二樓的旁聽席與新聞記者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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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席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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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而下俯瞰議場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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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為我們講解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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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完如此宏偉的議場後,於議場外拍攝大合照,以茲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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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便到了中興樓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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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便是中興樓中的史料展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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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則是貴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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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賓室內部,立法委員常常於此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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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樓 樓層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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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樓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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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常常見到記者訪問立委的樓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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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參訪,回台北大學~

 

立法院相關照片集錦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k8xH8ksYRI

 

 

三、三、參訪心得

410281001 中文一 林子鈞

難得可以踏入傳說中的立法院,心中很是期待,就像走入心中嚮往的電影拍攝場景一般,踏入一個平常難以碰觸的地方總是讓人心蕩漾不已。

一接近立法院就感到異常的嚴肅,莊重,帶著一股肅殺的氣氛。或許是前陣子學運的後遺症,管理異常嚴格,甚至連拖鞋的同學們都被請了出去。帶隊的工作人員臉色不善,或許是對大學生有了一種難以言喻的敵意吧。

一進到座談室,就看了一個精緻的介紹影片,接下來一位頭髮斑白的伯伯以及一位戴眼睛看起來十分嚴肅專業的叔叔走了進來,與我們進行座談會,聽他們講著他們的工作內容,還有工作難以忘懷的經驗,對立法院內部工作迷濛的霧又散去了一些,雖然最後礙於時間問題沒能問到問題,但也十分盡興,走時還拿了立法院的馬克杯,十分愉快。

在議事廳前拍了照,接著便走進期待已久的議事廳,雖然很可惜不能下去近距離觀察,但在上面記者席的位置也十分清楚,立法院的設備還配置都令我十分讚嘆,欽羨。而後到了立法委員召開記者會的小房間,實在很難想像一般在電視上看到的房間竟然只有這麼小一間,隔壁則是立法院史室,收藏了立法院創立以來大量的史料和照片。

這次參觀立法院的經驗很寶貴,感謝朱老師給我們這次機會,還很盡心解說,踏入一個總活在電視上的地方令人異常興奮,希望以後也有這種機會。

410281002 中文一吳順圓

立法院,莊嚴肅穆的外表下,彷彿有很多說不出的苦衷。

今年的立法院,似乎籠罩在種種事件當中,雖然我們可以常在新聞上看到立委們開會的實況以及其所相關的內容,但說實話,在看了那麼多年的新聞,也從書本上得到相關訊息之後,又有誰真正理解,熟悉整個立法院從上到下的流程,其運作下該有的規矩,和其真正的內涵,本該屬於全台灣公民的民主殿堂,似乎只存在於少數幾個人手中,慢慢的成為他們權力底下的傀儡,附予他們所有勾當一個虛假的正當性。

太陽花學運後,立法院就好像是在人們底心浮現出來,因為說實話,在這之前,有多少人真正到過立法院呢?然而在抗爭之下,大家也對這熟悉卻陌生的民主重鎮,有了興趣,也想要為這個孕育我們的國家盡一份大家該有的向心力。

這次朱彥華教授所辦的立法院巡禮,其實是非常難得,因為立法院在經歷了那麼大的風波以後,在整個區域的管理以及防備下都提高了一個檔次,而在內部參觀的規範也調整得更加嚴謹,況且申請的單位又是大學,因此可謂是被高度關注,不過一切都幸好我們的老師是朱彥華教授,透過老師以前在國會工作的資歷以及人脈,我們依然有相當高品質的立法院參觀旅程。

在參觀過程中,其實我蠻驚訝的,因為一切的恢復速度都很快,在動亂之後的立法院,依然維持著高品質的感觀,不愧是國家重地,而我們第一個行程是到類似視聽教室的地方觀看立法院介紹影片,而在介紹完之後,則有立法院預算部部長來為我們說明關於理法院預算方面的審查以及另外一位在議事方面比較熟悉的長官來為我們說明一些在議會中的流程相關事項,而在兩位敘述之下,我收穫確實不少,而在預算方面,更是挑起我相當大的興趣,畢竟他們所面對的都乃是國家最高經費運用的審查,不管是在他的專業,還是壓力之下,都致上相當高的敬意。

結束了視聽教室方面的參觀,我們則來到了議會現場,而這也是我如此近距離的看到議會,說實在,整個場面的氣勢真是嚇人,不禁肅然起敬。

而我在這趟旅程之下,有了想法,也得到了感慨,想法便是我想在這塊島嶼上的所有人理應都該關心政治,不僅僅只是為了選舉等等,而是真正關心我們國家政策的發展,因為他是失架在我們每個人身上,而感慨則是,這樣點大的立法院,要承載全國公民,我想也會是遭受到那個方的利益控制而已吧。

 

410281004 中文一 黃于嘉

立法院是國家的五院之一,是國家議會的最高殿堂,也是電視新聞上最常出現的一個府院。這次多虧有朱彥華老師的協調,我們才得以在學運之後還能進入立法院參訪。參訪當天是個陽光普照的好天氣,有別於前幾天的傾盆大雨,這陽光就像是為我們綻放般的耀眼,一行人就這樣浩浩蕩蕩的來到了立法院。此次的參訪過程對我而言是個相當特別的經驗,從來沒有去過立法院的我,在當天終於進入院內,也才知道原來立法院是由一個女子學校改建而成的。

看完了立法院的影片介紹後,朱彥華老師邀請他的好朋友,立法院副秘書長、預算中心的顧問,他們兩人簡單的為我們介紹他們的職務所在,並針對黨團協商、預算處理、議案杯葛等做個基礎的說明,其中我最有興趣的是預算案的部份,預算來自人民的納稅錢,若沒有得到適當的控管與監督,沒有將錢花在刀口上,豈不是浪費了人民的信任,更枉費了繳交的稅收。
聽著他們說明如何的砍預算,如何的抓到人汙錢覺得非常的新鮮,這些事情都是我不曾聽聞的,好在有此次參訪的機會,我才得以瞭解其運作的過程。他們不求在螢光幕面前有亮相的機會,但卻為這個社會做了許多有益的事,默默的在替人民省錢,替人民揪出不法的牟利行為,實在是讓我很感動。原來這個社會還是有用心服務人的政府官員!

在此次參訪的過程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議場」,這是每次電視新聞必出現的地方,新聞上立委在開會時打架,學生太陽花學運都在這裡發生過。一踏入議場,真的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一切都好不真實好夢幻,老師說,以往參訪都是可以下去一樓,站站看質詢台,坐坐看立委的椅子,但由於學運剛結束的緣故,立法院並沒有開放一樓供大家參觀,因此我們只能在二樓往下觀看。站在二樓的旁聽席上,感受著議場所散發出的嚴肅氣息,忠心的希望在這個神聖的殿堂不要再有立委打架作秀上演全武行,也真誠的希望每位立委都能做好監督的工作,替人民發聲喉舌,不要再有黑箱作業等情形,這樣才對得起兩千三百萬人民,才配的上站在著神聖的議場裡。

 

410281018 中文一葉瑋婷

  從小在台北這座城市長大的我,對於立法院這個名稱其實並不是太陌生,不論是在電視上的新聞報導,或是高中公民課上老師的講解,以及今年三月份才剛發生的太陽花學運,都讓我對立法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一直以來對立法院的了解大多都只停留在一個名詞的解釋,從未有機會能進入立法院參訪,因此當初聽說老師「議事實務與選舉制度」的通識課程會帶學生去進行參訪時,與班上幾個朋友毫不猶豫的就選了這門課程。

  這次的參訪過程十分豐富有趣。剛進入立法院時,我們與其他大多數來參訪的民眾一樣,先來到簡報室欣賞立法院的相關介紹簡報,原本以為大概會是枯燥無味的時光,但簡報既簡潔明瞭的為我們進行立法院的基本介紹,又搭配了恰到好處的音樂與剪接技巧,整部簡報內容十分豐富,意外的吸引住我的目光,使我十分專注的欣賞完,一點也不覺得無聊。接著,老師特別為我們請到了立法院預算中心的龍頭張顧問與對於議程方面十分了解的吳科長與我們進行座談,這可是難能可貴的機會。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張顧問提到關於預算審查的四大原則(合法性、效益性、績效性、合理性)以及每個原則相應需注意的問題,對於立法院的運作方式有更深入的了解,也看到了除了平常在螢光幕前為民喉舌的立法委員之外,立法院的相關幕僚單位為我們的民主所盡的心力。立法院不只是靠立法委員在支撐,還需有預算中心與議事處等這些幕僚的單位付出的努力,才能為人民徹底的監督政府,爭取相關的福利。

  另外,更為難得的便是能夠進到平常立法委員開會的議場去參觀。雖然這次因為前陣子太陽花學運的關係,立法院的空氣中還瀰漫著一股淡淡的緊張氣氛,因此我們無法向前幾屆參訪的同學一樣,有親身坐在立法委員的座位上的體驗,只能夠在二樓的旁聽席與記者席由上往下的俯瞰議場,聽老師講解相關的資訊,像是平常立法院開會的情形,當立法委員對於行政人員進行質詢時,助理應該如何在旁協助,開會時什麼身分的人會坐在什麼位置……等等,不過對我來說仍然是一項難得的經驗。身處議場,置身於國家民主最高殿堂,周圍飄散著一股莊嚴肅穆的氣氛,彷彿能感受到立法委員在這裡代表民意對政府進行監督的認真。而參觀完議場之後,我們來到了另一棟中興樓,看到了立法委員庭常招開記者會的會客室等,還有正好在一樓舉辦的立法院珍貴史料展「政府組織法案之審議」主題展,看著這些相關的珍貴史料,在歷史的脈絡中對於立法院有更深一層的了解,也感受到現今民主的得來不易。

  在這學期的課程之中,透過老師平時於課堂上在講解相關制度時常常分享自己在立法院服務的經驗,以活潑生動的實例取代枯索無味的紙本知識讓我們從中學習,並且十分認真用心的運用自身人脈為我們爭取到實地參訪立法院的機會,讓我們能夠在實際生活經驗中學習,深刻的了解關於立法院的相關運作過程,參訪後也對於我們的國家最高民意殿堂有了許多不同於以往的想法,期望未來立法院的相關工作人員都能夠盡心盡力的做好自身的工作,為台灣的民主把關,不讓民眾失望。學習完這學期的課程,真的獲益良多,是人生裡面十分難得與難忘的體驗。

 

410281024 中文一 簡詩璇

這次去立法院參訪,真的是一個非常特別經驗,以往對於立法院的印象,僅停留在新聞畫面或是立委打打鬧鬧的場面,很少有機會實際到現場參觀,國小六年級時,我曾經和班上去參觀監察院,當時就很想把台灣五院都跑透透,不過一直沒有機會,況且政府機關也不是申請就一定能夠參觀,多少要有點機運,這次的參訪就是因為修了這堂議事實務與選舉制度,才得以當個小小訪客踏進立法院,也更了解立法院的運作方式,或是相關組織負責的工作等……。

在學校集合時,看到許多人都陸陸續續地上車,等大家都坐好後,兩台專車就這麼浩浩蕩蕩地從北大出發了。一路上都在想像今天參訪的立法院會是什麼樣子的,不過想來想去卻只拼湊出一大群立委與院長等坐在立法院表決議案的畫面,或是國高中公民課本粗淺的介紹,還有議事實務與選舉制度上課時老師講的規則或是一些趣事等,這些在腦中的知識與實際參訪的感受真的很不一樣,只有到現場才能親自體會那種感覺。到了立法院後,我們在門口停留了一下,老師說可以拍照了,於是許多人都拿起相機認真地四處拍,立法院三個字印入眼簾時,感覺真的與民主更靠近一步,尤其在太陽花學運結束不久,感覺立法院與以前不太一樣了!等到大家在門口拍照拍得差不多時,每個人便拿到一個貼紙,代表出入的證明,原本我很想留下來當紀念的,不過我的貼紙在回學校的路上神奇的消失了,不知道是黏到哪裡或是中途掉了,真的覺得很可惜。接著接待的人引領我們進簡報室,舒適的空間卻有著一種嚴肅的氛圍,我們這些訪客各自找位子就坐後,大螢幕就開始播放影片,影片中介紹了台灣一些立法院的變革,或是與民主相關的資訊,可以感受到這個代表台灣民主的殿堂所賦予的意義與精神,影片結束後,老師請的預算龍頭與議事實務的專家便開始了座談,座談中講到許多關於立法院的職責內容,聽到後才發現從前透過媒體的報導,因而了解的立法院是非常膚淺的,我忽略了除了立委以外辛苦地在立法院工作的人們,不論是預算的前置審查作業,或是攸關國家動向的問題,都是龐大且十分複雜的,聽著預算龍頭的講解與說明,可了解國家預算審查的一些原則,一些幽默有趣的舉例說明也更深刻地讓我們認識到立法院的實務,兩位資深又在立法院服務許久的專家真的非常厲害。由於時間的不足,故開放讓同學提問的問題並不多,不過藉由學生們的提問,或許也解開了一些在大家心中藏有的疑惑吧!

當離開簡報室後,一人拿到了一個印有立法院建築與字樣的馬克杯,這個參訪的小禮物真的很有代表性。我們在議場前拍了團體大合照後,便進入議場的記者席參觀,即使只能在上面俯視著議場,卻能感受到莊嚴肅穆的氣氛,老師為我們介紹了議場位置的安排,第一次離議場這麼靠近,大家都拿起相機不停地拍,真的非常興奮,也有些微的震撼,雖然沒辦法進入議場內,但我覺得在記者席也非常值得了!最後老師帶我們到立委開記者會的貴賓室,及立委常常會被記者攔住的電梯參觀,小小的貴賓室卻開過無數次的記者會,真的很難想像,隔壁的文物室則陳列了許多攸關民主的文件與歷史,逛過一圈真的有與歷史親近的感覺。最後我們便在這裡結束這次參訪立法院的行程,滿載而歸的心得與相片畫下了完美的句點。

410281035 中文一蘇逸涵

立法院是在各大報章媒體最常提到的一個府院。因為選了這門課又多虧了朱彥華老師,我們終於能在這個敏感的時期進入立法院參觀。相對於前幾天不間段的雨,參訪當天艷陽高照,讓為了預防萬一而穿拖鞋前往的我一開始就碰上被擋在門外的尷尬情況,外面的警衛提醒我們,要對這個殿堂給點尊重,雖然我不知道服儀跟尊重的直接相關在哪裡,但也許尊重的心態必須表現到外在上,才能讓人看見吧!幸好,我身上有備著球鞋,於是我立刻更換並入內參觀。

看完了立法院的影片介紹後,朱彥華老師邀請副秘書長和預算中心的顧問,他們兩人簡單的為我們介紹他們的職務所在。例如:會計決策、績效問題、合理性問題......等等。聽到許多以前在媒體上不可能看見的事情,讓我覺得這次的活動非常特別而且有趣。

最難能可貴的是能夠進入議場參觀。雖然只能在樓上遠遠的觀望,但想像他們平常開會的情況,以及太陽花學運各領袖還有為我們捍衛民主的學長姐或同學們,曾經在這個空間流下淚水與汗水,令人不自覺得對這個地方感到肅然起敬,畢竟這個空間曾經製造了我們的民主,讓我們得以有現在的生活,除了要感謝曾經的那些訂定法律者外,也要感謝一直以來為了國家的人民和未來,堅持不懈的民主鬥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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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彥華-議事實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